博士后出站手续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2浏览次数:4150

    接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通知,博士后出站手续有以下调整:

    1、在站超过三年,未满4年的博士后出站手续正常办理,出站材料中必须提供延期在站说明。

    2、在站时间超过4年的博士后网上申请系统自动关闭,无法正常办理出站手续,需提交延期在站说明交博管办,待请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得到批复后方能办理。

    请各位老师在办理出站手续的时候注意出站博士后的进站时间,并督促超期在站博士后尽快办理出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