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质监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宁质技监特字〔2010〕65号)和鼓楼区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鼓安委发〔2010〕6号)的要求,同时为加强我校气瓶的安全管理,及时清理过期、报废气瓶,减少安全隐患,请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的各类气瓶进行摸底排查,认真填写《南京大学气瓶使用情况调查表》,并于5月26日前上报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 联系人:陈彦达 联系电话:83596265 南京大学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 二○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南京大学气瓶排查摸底登记表 请各位老师填好后将表交至院办王家强老师处,时间截止到5月25日。谢谢大家的配合。 院 办 二○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