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教团队格证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接人力资源处通知,根据江苏省2023年教团队格工作安排,教团队格认定中心于4月中旬前集中受理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根据教团队格制度有关规定,教团队格证补发换发重发由发证机关负责。目前江苏省教育厅只受理江苏省教育厅(或原江苏省教育厅委员会)认定的教团队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申请。


二、受理原则
教团队格证书遗失的,申请补发;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申请换发;证书上信息项有误的,申请重发。

为减轻申请人负担,教团队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不需要登报声明。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原则上不予变更(与认定时填写的教团队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团队格信息库中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的除外)。身份证号由一代15位正常升二代18位的,不予重发;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更,或姓名、民族等个人信息需作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因信息有误重发的证书,一般将变更证书编号。


三、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一寸证件照(其中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页上)(样式见附件 1);
2. 教团队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从个人人事档案中复印,无需个人提供,学院人事秘书前往复印);
3. 申请补发换发的,需填写《教团队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申请重发的,需填写《教团队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3)一式三份;教团队格证书因遗失需补发、同时还需变更证书信息的,需依次填写《教团队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和《教团队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各一式三份。申请表上均需按要求粘贴证件照;
4. 申请换发或重发的,需提交证书原件;
5. 申请信息变更的,需提交佐证性材料;

6. 《教团队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汇总表》(附件 4)电子版。


敬请需要补发换发重发的老师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在4月6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院办H2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engpeng@nju.edu.cn。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