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47

各位老师:

       接人力资源处通知,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师函(2023)5号文的要求,为了做好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及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培训和考试
1. 报名条件:新入职的高等学校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和高等学校拟聘任教的医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以往考试中仍有不及格科目的学员可报名参加此次培训。
2. 符合报名条件的老师自行在岗前培训系统完成培训注册及考试报名工作,网址http://jsgspx.gspxonline.com/;(学员注册及学习方式说明见附件一)
3.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学员即可进入培训系统进行课程学习及测试练习。
特别提醒:学员只有在完成所有科目的培训总学时后方可参加省统一考试。网上培训学习平台开放至考试前两周,届时培训学习平台将关闭。
4. 对首次考试的学员,系统自动勾选培训考试科目;对申请补考的学员,系统默认自动勾选补考科目及相应的培训科目。对于 2018 年前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提交历史合格成绩的佐证材料后,可自行勾选补考科目。报名培训后,获得网络培训账号长期有效。
5. 岗前培训实行网络课程培训,不再单独集中培训。
6. 首次报名学员须按规定缴纳培训费及考试费,补考学员只须缴纳考试费,选购教材的学员另需缴纳教材费。考生缴纳的考试费用仅限参加当次考试。考生若因本人原因(如未完成网络培训、缺考等)而未能参加当次考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如需再次考试需重新报名考试缴费。上轮考试中因疫情等原因经所在学校提交考点批准缓考的学员,本次免收考试费。
7. 2023年起首次报名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申请免修免试,提供的佐证材料为个人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在学期间成绩单,其中成绩单上需清晰显示以下内容:个人姓名、所学专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需完全一致),以及课程考试考核成绩(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
非首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均需在系统中再次申请免修免试,免修免试依据按往年政策执行。其中已经获得免试纸质批复的人员,直接上传纸质批复件的电子版;未及时申请纸质批复的,除按往年政策提交佐证材料外,还需上传往年的岗培考试成绩单(以证明非首次报考)。
申请免修免考的学员在岗前培训系统中提出申请,并根据免修免考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省教团队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申免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8. 自本次培训考试起,各科目成绩设置两年有效期2023 年之前取得的成绩有效期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内考试全部合格后,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后,学员须重新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培训及考试。


二、相关费用及教材
1. 培训费、考试费:每科培训费80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每科考试费20元。
2. 教材费:培训教材由各学员于网上报名时自行预订,由学校统一汇总后,将教材费汇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指定账户。
高等教育学 45 元、高等教育心理学 45 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45 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 42 元、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35 元。

所有费用在报名结束后学校统一通知后在财务网站上缴费。


三、2023年上半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系统注册报名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4 月 10 日(报名系统于报名最后一天的 24 时关闭,关闭后不予补报)
免修免试审核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4 月 8 日
培训系统关闭时间:2023 年 6 月 18 日 24 时(此时间为统计学员培训学时的截止时间,统计结果将作为判定学员是否具有考试资格的依据)
考试时间:暂定 2023 年 7 月 1 日— 7 日 2 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请报名参加培训的老师加入人力资源处通知微信群:二维码见下


附件1:系统操作手册(学员用).docx